北京市朝阳区查处牟利性索赔第一案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08月30日
新京报讯(记者吴婷婷)近来,北京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宣判,牟利性索赔团伙成员耿某、段某保、耿某晶(女)因犯敲诈勒索罪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八个月、六个月(缓刑一年)。该案子是北京向阳查处的首起牟利性索赔涉刑案子。
据了解,被告人耿某伙同段某保、耿某晶等人于2023年6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向阳区,屡次经过拨打12345市民热线等方法,以告发为由挟制商家补偿,敲诈多名被害人钱款。其间,耿某、耿某晶敲诈钱款人民币5.3088万元,段某保参加敲诈钱款人民币1.44万元。
本年3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实施推举》,自7月1日起实施。其间,备受重视的“牟利性索赔人”行为在新法中得到规制。第二十七条指出:“投诉、告发应当恪守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投诉、告发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打乱商场经济秩序。”第四十九条指出:“经过夹藏、掉包、造假、篡改产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法骗得经营者的补偿或许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令、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也从顶层规划上为冲击牟利性索赔行为供给了法令依据。
2024年7月24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使用网络暴力侵略企业合法权益5起典型事例,其间有一同就结实牟利性索赔,两名当事人被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别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
最高检在剖析此案典型含义时指出,“以‘维权’之名、行‘勒索’之实,牟取不法经济利益,不只侵略企业的产业权益,一起也使企业的商誉受损。该案的处理关于鼓舞企业依法维权、警示潜在犯罪行为起到积极作用,助推企业自治、职业共治,一起优化营商环境。”8月22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补偿纠纷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开端实施,也对惩治违法索赔作出规定。
据介绍,向阳区人民法院本次判罚成果,是对牟利性索赔行为的有力冲击和震撼,有用保卫了商场公平正义,将有力推进辖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修改 张磊
校正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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