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手提灭火器怒砸商场货台 是否构成犯罪?
8月28日,温州一家商场产生意外事情。一位母亲带孩子购物,在付出完衣物金钱后,忽然发现孩子不在身边。着急搜索无果,她心情激动,采取了过激举动:从广播室拿起灭火器,砸碎了邻近的几个产品展示柜,包含剃须刀与手表展柜。
所幸的是,孩子很快在商场楼梯口被找到,其时他正单独玩着电子游戏。过后,这位母亲许诺会承当一切因自己行为导致的结果。
此事情在网络上引发热议,部分网友批判她的行为失当,指出暴力非但不能维护孩子,还或许伤及无辜,着重应经过寻求商场工作人员协助或报警等合理方法应对。另一些网友则感叹于个别激动行为背面的社会心理问题,以为损坏公物和制作惊惧的行为应遭到法律制裁。
依据我国刑法,成心损坏公私资产,若形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许冒犯成心破坏资产罪。经济损失若超越5000元人民币,通常会发动刑事责任追查程序。在此案中,断定是否追责需先评价被损物品总价值是否到达这一门槛。虽然该母亲行为出于极度焦虑,并已表达悔意及补偿志愿,司法实践中或许会将这些要素作为量刑时的考量,以决议终究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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