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迟退房两小时被收半响房费 律师维权胜诉,法院判酒店退款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09月02日
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的黄文得律师在一家酒店因推迟退房2小时被收取半响房费,他以为这是不公平的“霸王条款”。本年1月10日,黄文得与友人入住了景云岭酒店,挑选的是每晚268元的房间,并预付了两间房的费用及押金共800元。次日下午3点后,他们在退房时因额外收费问题与酒店前台发生争论,终究黄文得支付了44元作为推迟退房的费用。黄文得对此收费不满,遂提起诉讼,初审未获胜诉。但是,通过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于8月30日收到了改判成果。法院以为,酒店在房卡上虽注明晰退房时刻,但并未清晰阐明推迟退房的详细收费规矩,因而断定酒店在黄文得入住时并未充沛实行奉告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酒店收费收据上的推迟退房加收半响费用被视为格局条款且无效,酒店需交还黄文得多收的224元房费。
至于黄文得提出的酒店存在诈骗行为并要求“退一赔三”的建议,法院未予支撑。法院指出,景云岭酒店作为合法注册的企业,其运营主体称号与场所称号虽不共同,但已进行合法存案,且这种不共同并不构成诈骗,亦不影响服务供给。因而,终审判定撤销了一审判定,要求景云岭酒店在判定收效后三天内交还黄文得224元,一起驳回了他的其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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