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吴大奎决议拘捕 09-02 630阅读 1评论 9月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音讯,广西宏桂本钱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吴大奎涉嫌纳贿、国有公司人员渎职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督查委员会查询完结,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统辖,由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纳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渎职罪对吴大奎作出拘捕决议。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修改:刘湃】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ZBLOG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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