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一农牧公司因超支排污被罚12.53万元 09-04 994阅读 7评论 东南网福清9月4日讯 近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福清市钦芳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作出处以12.5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能有用操控水污染物的排放,导致排放的废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排放规范。详细如下: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ZBLOG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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