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原书记王家新获刑13年 巨额贪污受贿终受法律制裁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09月06日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来对南京审计大学前党委书记王家新的贪婪、纳贿案子进行了初次公开审理并宣判。王家新被判处贪婪罪,处以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及二十万元罚款;纳贿罪则判处十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及二百二十万元罚款。两罪并罚,决议履行十三年有期徒刑,并需交纳总计二百四十万元的罚款。贪婪所得金钱将偿还受害单位,纳贿所获资产将被没收并上交国库。
法院审理发现,2005至2013年间,王家新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别人选用虚伪开销方法,共不合法套取公款超越90万元。此外,自2002年至2017年,他还在招生、协作办学、工程承揽、人事调集、职务晋升等多个范畴为别人供给协助,借此收受价值总计约2280多万元的资产。案发后,王家新对其贪婪和纳贿行为供认不讳,其间包含监察机关没有把握的多起犯罪事实。现在,一切涉案资产已被监察机关扣押。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王家新的行为构成了贪婪罪与纳贿罪。考虑到他能照实告知犯罪事实,活跃退赃,并表明认罪悔罪,法院决议对其从轻处分,作出了上述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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