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未马上送还乘客遗落手机被投诉 占为己有被判刑
司机未马上送还乘客遗落手机被投诉
网约车司机刘某在一次接客过程中,意外收到了别人误递的货品。2023年12月,刘某在胶州市一广场等候乘客时,被手机店职工张某误认为是其预订的车辆,并将装有三部手机的纸箱交给了刘某。刘某意识到对方的过错后,并未偿还包裹,反而私拆纸箱,盗取了一部价值不菲的某品牌X5典藏版手机,随后将手机变卖,取得17200元人民币。
张某发现送错货品后敏捷报警。警方介入查询,通过联络刘某,后者将剩下两部手机放至一家超市门外。当张某与差人前往取回时,发现纸箱已被开封,且短少一部手机。通过监控视频的检查与剖析,警方承认刘某为偷盗者。面临确凿证据,刘某率直了自己的偷盗行为。经评价,被盗手机价值16999元人民币。
针对此案,检察官着重,刘某所占有的手机处于密封状况,意味着排除了别人对其内含物的合法占有,因而刘某的行为不符合侵占罪的界说。
2024年8月24日,胶州市检察院对刘某以偷盗罪正式提起公诉。终究,法院于8月29日做出判定,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罚款4000元,并给予一年的缓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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