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伟操作“金陵体育”获利8334万,被证监会罚没超1.66亿元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分决议书(易伟)
〔2024〕89号
当事人:易伟,男,1971年11月出世,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根据2005年修订、2014年批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则,我会对易伟操作“金陵体育”行为进行了立案查询,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分的现实、理由、根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应当事人的要求,我会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说和申辩。本案现已查询、处理完结。
经查明,易伟存在以下违法现实:
一、易伟操控运用证券账户状况
2017年9月4日至2019年4月18日(以下简称操作期间),易伟操控运用39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生意“金陵体育”股票。
二、操作“金陵体育”状况
在操作期间,易伟操控运用账户组,影响“金陵体育”股票生意价格和生意量,盈余83342207.12元。
(一)会集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接连生意
操作期间算计394个生意日。账户组389个生意日参加生意,2017年9月4日至2018年10月23日为建仓拉抬时段,2018年10月24日至2019年4月18日为出货时段。
操作期间,账户组算计竞价买入“金陵体育”39424306股,金额1548580773.09元。240个生意日的买入成交量商场占比超越10%,141个生意日的买入成交量商场占比超越20%,64个生意日的买入成交量商场占比超越30%,29个生意日的买入成交量商场占比超越40%。241个生意日的买入成交量商场排名榜首。算计竞价卖出“金陵体育”38,010,813股,金额1555490412.73元。224个生意日的卖出成交量商场占比超越10%,116个生意日的卖出成交量商场占比超越20%,56个生意日的卖出成交量商场占比超越30%,23个生意日的卖出成交量商场占比超越40%,227个生意日的卖出成交量商场排名榜首。2017年9月4日至2019年4月18日,账户组持股占流通股份额在5%以上有160个生意日,2018年10月23日持股占流通股份额最高,到达8.57%。综上,账户组具有资金优势、持股优势。
在2017年9月4日至2018年10月23日拉抬时段内,账户组以不低于商场卖一价或市价很多申买,占该时段账户组同向总申报量均匀30%以上,同期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商场成交量均匀20%以上的有95个生意日,30%以上的有36个生意日。在2018年10月24日至2019年4月18日出货时段内,账户组以不高于商场买一价或市价很多申卖,占该时段账户组同向总申报量均匀30%以上,同期账户组竞价成交量占商场竞价成交量20%以上的有62个生意日,30%以上的有34个生意日。
(二)在自己实践操控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生意
操作期间,账户组在277个生意日存在在自己实践操控的账户之间生意的景象。有69个生意日对倒量占商场成交量超越10%,13个生意日对倒量占商场成交量超越20%,5个生意日对倒量占商场成交量超越30%,2018年12月5日对倒占比最高,到达34.29%。
(三)虚伪申报
操作期间,账户组算计在6个生意日,存在申买量占同期商场同向申报量30%以上,且撤单量占账户组同向总申报量50%以上的虚伪申报景象。
以上现实,有相关证券账户材料、生意记载、相关银行账户材料、银行流水及相关凭据、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生意所供给的相关数据等根据证明,足以确定。
我会以为,易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榜首款榜首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则,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作证券商场行为。
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如下申辩定见:
其一,易伟根据合法的出资目的生意“金陵体育”股票,没有获取不法利益,片面上不存在操作证券商场的成心,不构成操作商场行为。其二,确定操作证券商场行为缺少规范,确定成果过错。其三,确定操作期间和操作行为终了日确定过错。其四,对操控账户规模和操控期间的确定缺少根据。其五,确定案涉生意行为发生了损害成果的根据不足。其六,操作行为现已超越2年行政处分时效。其七,违法所得金额计算成果过错。
综上,当事人恳求不予处分或从轻处分。
经复核,我会以为:
榜首,易伟不只操控运用自己及处理产品的证券账户,还借用别人证券账户,归纳运用三种操作方法,在涉案期间重复、很多生意“金陵体育”,足以印证其具有操作股价目的。怎么分配违法所得金钱,不影响操作证券商场行为的确定。第二,我会根据2005年《证券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操作证券、期货商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查办操作证券商场违法行为,于法有据。第三,确定操控账户规模和操控期间现实清楚,根据充沛。第四,操作期间、操作行为终了日确定正确。第五,易伟操作行为对“金陵体育”的价格发生明显影响。涉案期间“金陵体育”股价上涨112.13%,期间对应板块综指跌落13.15%,违背达125.27%。其他商场要素对股价的影响,不能作为扫除易伟行为构成操作证券商场行为的理由。第六,易伟操作“金陵体育”的行为终了于2019年4月18日。相关根据足以证明我会发现本案违法头绪的时刻,未超越处分时效。第七,违法所得计算成果正确,一起已部分采用当事人定见。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现实、性质、情节与社会损害程度,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则,我会决议:
没收易伟违法所得83342207.12元,并处以83342207.12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处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称号的付款凭据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处理委员会行政处分委员会办公室存案。当事人假如对本处分决议不服,可在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处理委员会请求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请求能够经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处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议不中止履行。
中国证监会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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