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应对飓风“普拉桑” 部分海域渔船撤离
中新社福州9月17日电 (记者 龙敏)本年第14号飓风“普拉桑”逐步迫临,福建省已发动防飓风Ⅳ级应急呼应,细化组织布置防备应对作业。
福建省防汛办要求,加强海上防风避险,坐落闽东渔场、闽外渔场和钓鱼岛海域的海上作业渔船必须于18日20时之前悉数就近进港避风或许向南撤离至闽中渔场及以南渔场出产;宁德、福州滨海饲养渔排上的老弱妇幼人员必须于18日18时之前悉数撤离上岸。
据福建省气象台预告,飓风“普拉桑”17日8时中心距钓鱼岛东南方约1900公里,中心邻近最大风力8级,估计将以每小时5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快速移动,趋向华东滨海。
受其影响,18日黄昏至19日上午,闽外渔场、闽东渔场东部及钓鱼岛海域有一次较大风波进程,17日至19日,福建省部分区域有阵雨或雷阵雨,部分区域大雨。
福建省防汛办要求,滨海各地要加强跨省异地作业渔船盯梢督导,执行防风避险办法。海事部分要加强海上预警预控,强化现场巡航,辅导催促客渡船、水上施工项目、无动力船只等执行好防飓风办法。
当时正值地理大潮,福建省防汛办称,海洋渔业、水文部分要加密潮位监测预告,及时发布预告预警信息。滨海各地要加强海堤巡查排险,做好挡潮闸、排水泵站等工程办理调度,紧密防备地理大潮。(完) 【修改:苏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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